持续加速社会保障制度改革,规范经办、优化服务、保障安全、维护权益、促进公平,进一步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,提高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和水平,得到了监管部门高度关注。
9月4日,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、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《社会保险经办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新政”)有关情况。
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,日前,新政发布,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在例行吹风会上,监管部门领导表示,将继续扩大医保定点覆盖范围,将医保定点范围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拓展,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和购药;同时,对骗取社保基金支出,隐匿、转移、侵占、挪用社保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,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。
市场观点分析指出,新政的出台将有利于激发医药零售覆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,并随着院外医保合规“飞检”常态化、趋严化,或将推动药店连锁化率、头部集中化进一步提升。
01
优化“两定机构”
促进基层医保终端服务提质
所谓“两定机构”,指的是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、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,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和药店。设立两定机构的目的,就是为了落实国家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,从而方便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。在一般情况下,参保人需要在两定机构看病、买药等才能获得医保报销。
根据本次例行吹风会发布的数据,截至今年8月底,全国定点医药机构达到了107.8万家,比去年增加了10万余家,增长了13.4%。其中,定点医疗机构达59.4万家,定点零售药店达48.4万家。
长期以来,基层医保定点药店数量不足,尤其纳入门诊统筹的定点药店数量少,购药报销不方便,是医保改革落地深化之后,零售市场面对的突出情况之一。
正因如此,为定点药店接入门诊统筹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进一步增加接入门诊统筹定点药店数量,让群众能方便地享受改革带来的实惠,已经成为今年医保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。
本次新政出台,对医保经办进一步优化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要求,医保部门将会从三个方面着力优化“两定机构”的管理和服务:
第一,扩大医保定点覆盖范围。《条例》规定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经办工作的需要,与符合条件的机构协商签订服务协议,方便群众享受医保服务。下一步,将继续扩大医保定点覆盖范围,将医保定点范围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拓展,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就医和购药;
第二,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。协议管理是医保经办机构规范“两定机构”医药服务行为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。今年上半年,全国医保经办机构累计核查定点医药机构达到46.23万家,共协议处理14.59万家,挽回医保基金损失51.38亿元。《条例》规定,要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,并从协议签订、履行、违约处理等全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。下一步,将进一步优化“两定机构”申请条件、完善评估流程,同时制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服务协议范本,健全定点医药机构准入、退出和绩效考核等机制,加强违约行为处理,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和“救命钱”;
第三,进一步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审核结算服务。《条例》规定,经办机构应当改进基金支付和结算服务,建立健全与“两定机构”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。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推进落地,下一步,将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,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谈判,引入专家力量,健全评审评议机制,完善按DRG和DIP有关的权重、费率动态调整机制,加强费用审核和检查,做好年初预付、月度结算、年度清算和医保基金的拨付,减轻定点医药机构垫付资金的压力,有效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。
与此同时,为进一步提升纳入门诊统筹的定点药店数量,今年以来,四川、广东等省陆续印发通知,进一步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服务,扩大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药品保障范围,探索推行定点药店“即申即入”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将定期受理改为即时受理等。
随着公立医院零差率销售药品、控制药占比、临床控费等措施的进一步推进,医院处方外流将成为必然。新政优化工作持续深入,将推动医药零售门店的全面经营规范,促进连锁化、规模化集中的进一步提升。
另一方面,我国药品终端销售的规模持续增长。有数据显示,2020年全国零售药店、公立医院和公立基层医疗三大终端的药品合计销售规模为1.64万亿元。从终端销售结构来看,尽管公立医院仍占据主要市场,但销售占比逐年下降,而零售药店在终端销售的占比从2016年的22.5%逐渐提升至2020年的26.3%。且在出台多项医改政策后,通过降低药占比、取消药品加成、试点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方式促进处方外流,2020年国内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占比为13.6%。
业内专家分析指出,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,医保覆盖面扩大等因素共同影响,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,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,国内处方外流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。随着新政的出台,以及监管部门的继续推动,基层医药零售门店的消费需求应当能够获得进一步的提升。
02
加大零售飞检力度
规模化、规范化大势所趋
当前正是“双通道”药店、门诊统筹药店等政策落地阶段,在“全国统一医保平台+医保飞行检查”模式下,普通定点药店、门诊统筹药店、双通道药店面临的检查会进一步趋严,以有效打击药店“骗保”行为。
长期以来,部分零售药店存在使用医保卡刷非医保药的现象,为了增加客流量,留住老顾客,这些药店往往会将想要购买的非医保药品与等价医保药来“串换”,以此来用医保卡结算非医保药品的消费金额。
“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。协议管理是医保经办机构规范‘两定机构’医药服务行为、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。” 解决医保支付药店的规范化经营问题,加大监管力度亦是本次新政出台的重点优化工作之一。
按照新政要求: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,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退回,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属于定点医药机构的,责令其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社会保险服务,直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;属于其他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,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。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,有执业资格的,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。
事实上,早在今年4月份,国家医保局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《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从大数据监管方面着重发力,开展大数据监管试点,剑指“串换药品”巨额套保等院外市场医保基金合规监管的严峻问题。
7月份,国家医保局、财政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中医药局又联合印发了《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》,并提出通过彻查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将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;借助后续整改,不断优化医疗、医保服务政策,强化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,推进医保信息化、标准化建设,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能力。
8月份,2023年全国飞检行动正式启动。医保飞检的重点检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—2022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,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3年度。
从监管角度而言,连锁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监管。有市场观点指出,连锁药店的统一化管理,将独立的,分散的药店联合起来,形成覆盖面更广,规模更大的销售体系的同时,企业品牌的“自我”监管以及监管向主体追责的方式,能够更有效地提升监管效能。
根据国家药监局统计的2022年度数据来看,我国目前的药店数量持续增长,全国零售药店总数达到了62.3万家。连锁化率亦得到了显著提升,药店连锁化率由2012年的34.6%提升至2022年的57.8%。
其中,百强连锁销售规模市场份额占比55.83%,市场显示出向头部连锁品种集中整合的趋势,从各家零售连锁上市公司此前公布的财报信息也能体现出,如老百姓、大参林、益丰、国大药房等连锁品牌门店总数均已超过万家的“门槛”,
从市场规模化的方面来看,近年来的连锁化率增长似乎有所放缓。有数据显示,国内药店连锁化率早在2017年就已达到了50.5%,2021年已经达到了57.2%,相较之下,2022年的连锁化率仅同比增长了0.6%。此外,与发达国家相比较,例如美国2021年药店连锁率就已经达到71.1%,相较之下,我国的药店连锁率仍然较低。
整体而言,面对医药合规监管和医保控费的市场考验,零售终端正在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市场洗牌压力。品牌的统一化自管理能够更好的降低监管成本,提升监管效率,药店的连锁化率和规模集中将是大势所趋。